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长阳科技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华安证券对长阳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长阳科技签订保荐协议,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等方式,了解长阳科技经营情况,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年度,长阳科技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 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上海证 项
券交易所指定媒体平台披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
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2024年度,长阳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未发
5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4年度,保荐机构督导长阳科技及其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长阳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保荐机构对长阳科技的内控制度的制
8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定、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长阳科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机构督促长阳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长阳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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