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6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642,2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86,359.2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28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0.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21,713.76元后(不
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78,277.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71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阳科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73,515,072.90
减:2024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7,673,332.95
减:2024年度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513,202.89
加: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得 976,438.36
加:2024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96,230.58
加:补贴收入 1,000.00
减:2024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1,456.9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6,600,749.10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6,600,749.10元,均为活期存款。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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