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6:45:36 股吧网页版
东方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6 名,实到出席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方剑秋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方剑秋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虞女士为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红英女士、王晓燕女士及陈虞女士,并推举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
委员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且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推选召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5)。

3、审议通过《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俞锦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分工调整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俞锦洪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席世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6)。
4、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