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255,299,917.17 元,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9,022,760.88 元。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840.36万股,累计实施股份回购金额 27,699.7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52.3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当前处于完善产品研发注册、产销研基地建设以及完善区域市场、产业链布局阶段,当前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故提出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考虑了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状、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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