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对立信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配备了专业的年度审计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专业水平高,其中核心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组人员数量满足工作需要且专业结构配置合理,团队执业水平和经验等均能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充分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需求。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减值、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3、审计质量管理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相关部门及审计委员会做充分沟通。审计过程中,实施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审计过程中,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4、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允、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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