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4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无人机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相关要求,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经一路 39 号成都成飞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惠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今日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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