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15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高嵩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无人机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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