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复
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号),中复神鹰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
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总股本为 9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31,155,94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844,05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内,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
数量为 298,399,28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3.16%,将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
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投资”)承诺如下:
(一)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中复神鹰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中复神鹰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等股份。
4.上述发行价指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
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给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中联投资出具了《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承诺:中联投资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 298,399,282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3.16%),
自 2025 年 4 月 6 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 6 个月至 2025 年 10 月 6
日。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进行锁定。但中联投资向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其他机构转让不在此列。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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