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0:33:41 股吧网页版
中复神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0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8

第五章 党委 ...... 26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7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 41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 4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48

第十一章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3

第十三章 附则 ......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规定,制订本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
责任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0 股,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ONGFU SHENYING CARBON FIBER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邮政编码:222000。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守初心匠心,追求卓越品质,引领科技进步,勇担国家责任,致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碳纤维企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