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议案 1: ...... 8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
议案 2: ...... 9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
议案 3: ...... 12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 4: ...... 13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
议案 5: ...... 14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4
议案 6: ...... 15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5
议案 7: ...... 16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6
议案 8: ...... 17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7
议案附件一: ...... 19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9
议案附件二: ...... 26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至少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
发言的股东之后。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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