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利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职人员。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公司优秀人才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王洪利、王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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