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2024 年度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连起先生、郭东先生及董事长张跃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连起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外部审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介绍,并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及各自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
的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等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与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认真执行内部审计工作。2024 年度,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有效执行了各项法人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三会”能够有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能够充分发挥,实现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化,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有效。
同时,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应当根据环境变化和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公司资料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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