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18:22:12 股吧网页版
金橙子: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主体对公司股票的买入、卖出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在相关机构和人员所述情况属实的情况下,相关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金橙子”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下简称“《上市类第 1 号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以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文件,金橙子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发布《北京金橙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的停牌公告》,首次披露上市公司正在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市公司
披露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类第 1 号指引》的规定,并购重组内幕交易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 6 个月至披露重组报告书。

因此,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停牌之日起前六个月至《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为 2025 年 1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类第 1 号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适用中国境内法律的规定及上市公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 1 至 6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金橙子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以下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金橙子股票的情形。

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金橙子因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存在变动,具体如下:

名称 累计买入股份 累计卖出股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4
(股) (股) 日结余股数(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