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及股权转
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景瀚能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瀚能动”)拟进行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和产业投资人,各方合计拟增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增资中,杭州高新凤栖梧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凤栖梧桐”)认缴增资 2,000 万元,杭州正景智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景智远”)认缴增资 2,000 万元,杭州金格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格企管”)认缴增资 1,000 万元,景瀚能动现有股东(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均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景瀚能动原股东杨星团拟将其持有的 1.765%股权和 3%股权分别转让给高新凤栖梧桐和金格企管;原股东万力拟将其持有的1.235%股权转让给高新凤栖梧桐。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公司所持有的景瀚能动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 33.25%,公司间接控制的杭州景润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比例下降为 15.2%,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景瀚能动 48.45%股权,公司仍为景瀚能动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提名的董事占景瀚能动董事会席位过半数,公司对景瀚能动仍具有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实施受各方决策程序、后续增资款缴纳、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完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基于景瀚能动的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为满足其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其业务发展,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景瀚能动拟进行增资,并引入战略和产业投资人,各方合计拟增资 5,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中,高新凤栖梧桐认缴增资 2,000 万元,正景智远认缴增资 2,000 万元,金格企管认缴增资1,000 万元,景瀚能动现有股东(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均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景瀚能动原股东杨星团拟将其持有的 1.765%股权和 3%股权分别转让给高新凤栖梧桐和金格企管,原股东万力拟将其持有的 1.235%股权转让给高新凤栖梧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所持有景瀚能动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 33.25%,公司间接控制的杭州景润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比例下降为 15.2%,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景瀚能动 48.45%股权,仍为景瀚能动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提名的董事占景瀚能动董事会席位过半数,公司对景瀚能动仍具有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正景智远为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公司作为其有限合伙人持有财产份额为24.9%,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席中占有一席,对正景智远对外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是公司的联营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正景智远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相应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高新凤栖梧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新凤栖梧桐由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禾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由杭州禾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系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创投基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