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4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4.3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0,218.9714 万股的 0.6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 37.62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34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4.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3 月 26 日至 2025 年 4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未收
到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5、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首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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