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5、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
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24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64.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7.6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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