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1,363,4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363,4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4 月 29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2,4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5,633,6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66,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股东数量为 3 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
41,363,4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48%,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发生因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
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2 股,公司股本总数由82,400,000 股增至 98,880,000 股。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
新增 3,309,714 股,限售期为 6 个月,公司总股本由 98,880,000 股增至 102,189,714
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
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实际控制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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