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决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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