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27:24 股吧网页版
鸿泉物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