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正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政策施行情况和行业经济复苏状态,同意公司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仍有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以及公司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970,757.07元,实收股本为100,643,92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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