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上述 2 家股东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敏芯股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960,223 股,占敏芯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
1.71%;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组织实施
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850,000 3.30%
2 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938,630 1.68%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敏芯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昶恒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非敏芯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且公司部分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昶恒企业管理
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
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规定的不
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
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
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960,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1%,转
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拟转让股 占总股 占所持股
序号 拟转让股东名称 份数量 本比例 份比例 转让原因
(股)
1 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 730,254 1.30% 39.47% 自身资金
中心(有限合伙) 需求
2 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 229,969 0.41% 24.50% 自身资金
企业(有限合伙) 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国泰海通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 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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