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1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与其一致行动人周万城、黄智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万城、黄智斌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的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折生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933,8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7%,通过泉州华秦万生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秦万生”)控制公司股份 15,697,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06%,合计控制公司 30.63%股份;周万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455,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黄智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71,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
本次权益变动后,折生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933,862 股,直接持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7%,同时折生阳为华秦万生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华秦万生控制公司 8.06%股份的表决权,其合计控制公司 30.63%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折生阳。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折生阳(“甲方”)与周万城
(“乙方”)、黄智斌(丙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对于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乙方、丙方应遵照甲方的表决意见行使股东表决权,即乙方、丙方应无条件确保其表决意见与甲方保持一致。各方确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甲方,《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不以实现各方共同控制公司为目的,在甲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乙方、丙方不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共同控制地位。《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2022 年 3 月 7 日)起的 36 个月内有效。
(二)《一致行动协议》履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在《一致行动协
议》有效期内,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对于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三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到期后不再续签,三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5 年 3 月 7 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解除后,三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在折生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周万城、黄智斌后续亦不会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共同控制地位。
本次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后的 6 个月内,折生阳、周万城、黄智斌将继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八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背景及主要考虑因素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时,三方均为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对公司业务、财务、运营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为保证各方及所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中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关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保证经营决策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明显作用。
目前公司上市将满三年,公司股东大会、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