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70.00 元/股调整为 69.22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4)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