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5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为紧急临时会议,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公司需尽快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事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主持人、董事长BILEI先生在会议上对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紧急情况进行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4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70.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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