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9 19:54:33 股吧网页版
峰岹科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4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9,236.3380 万
股的 0.0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4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或“预留授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9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4、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