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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1 18:42:02 股吧网页版
峰岹科技: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对象名称及投资方向: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华科致芯”或“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
新能源、高科技及电子等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集成电路研发和设计具有协同性。
投资金额、在合伙企业中的占比及身份:本轮募集完成后,华科致芯的总认
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0,900.00 万元,其中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峰岹科技”)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
民币 2,800 万元,占华科致芯总认缴出资额的 9.06%。

关联交易概述:鉴于:(1)王林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2)
王林先生为华科致芯的管理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登高科”)的管理人员之一;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华科
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致远”),华登高科
向华科致远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林先生;(3)王林先生担任
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之一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思瑞浦”)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至本次关联
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
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2、华科致芯主要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新能源、高科技及电子
等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研发和设计
具有协同性,合伙企业的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
相关的投资运作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
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
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公司作为华科致芯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
额人民币 2,800 万元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决
策行为,无法完全控制合伙企业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
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合伙企业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私募基
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团队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
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一、 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相关创新应用领域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800 万元认购华科致芯 9.06%的财产份额。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鉴于:(1)王林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2)王林先生为华科致芯的管理人华登高科的管理人员之一;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科致远,华登高科向华科致远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林先生;(3)王林先生担任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之一思瑞浦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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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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