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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1:20 股吧网页版
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大勇-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大勇,男,汉族,1964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
位。1988 年 8 月至 1991 年 3 月,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担任教师;1991 年 4
月至 1996 年 6 月,就职于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担任教师;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就职于烟台保发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市蓝通集团公司,任法务;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0 年 3 月至 2003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市中京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7 月,
就职于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8 月,
任职于北京市洪范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7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
任职于北京市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
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并任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票) 弃权(票)

徐大勇 7 7 0 0 0 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各独立董事应当出席 2 次股
东大会,我亲自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期内,我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
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4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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