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万润新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并亏损,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锂电新能源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下行,下游客户需求低于预期,虽然公司主营产品产销规模保持增长,但产品售价持续下跌所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同时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变动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公司亏损。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防范潜在风险,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万润新能签订保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万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润新能业务情况,对万润新能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未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未
5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项
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万润新能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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