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澜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麦澜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9 号),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642,62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2,357,37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
量为 6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63,173,21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63.1732%,
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
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于 2023 年5 月 9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0,000 万股增加至 10,062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 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0,062 万股减少至 10,0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一)杨瑞嘉、史志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自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且承诺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3.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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