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 号)核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吉瑞”、“公司”或“甲方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9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864.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83.84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 号)。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9,940 万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视朗瑞光电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视朗瑞”或“甲方二”)增资,以实施“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410.12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都视朗瑞已开立了“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余额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万元)
制冷红外探 杭州银行股份
成都视朗瑞 测器研发及 有限公司北京 1101041060000305896 0.00
产业化项目 中关村支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成都视朗瑞光电有限公司(为甲方一控股子公司,本协议中甲方一与甲方二统称为“甲方”)
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1041060000305896,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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