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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吉瑞: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7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联民生保荐”)作为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袁川春、孙毅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袁川春、武森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等有关人员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5、查阅上市公司上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资料;

7、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富吉瑞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富吉瑞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信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资料,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保荐人认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富吉瑞资产完
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富吉瑞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保荐人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部分大额资金使用凭证,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人认为:富吉瑞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 2024 年各季度报告、2024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业绩快报,
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了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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