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联影医疗
股票代码:688271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122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124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123
信息披露义务人5:上海影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响椿路58号西四楼319室(上海竖新经济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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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联影医疗、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力投资管理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员工持股平台 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健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影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影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降低至5%以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影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122
(3)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强
(4)成立时间:2017年7月17日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2NJ70P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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