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6 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7088 号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臻镭科技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臻镭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臻镭
科技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度、2023年度及 2024 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中存在8,426,548.67元收入确认依据不足。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按会计政策重新厘定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影响数(期末数/本期数)
项目 2022 年末/2022 年度 2023 年末/2023 年度 2024 年末/2024 年度
应收账款 -8,005,221.23 -7,583,893.81 -5,898,584.07
存货 1,284,382.02 1,449,428.75 1,449,428.75
未分配利润 -6,720,839.21 -6,134,465.06 -4,449,155.32
营业收入 -8,426,548.67
营业成本 -1,284,382.02
销售费用 -165,046.73
信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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