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关于对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
之
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近日出具的《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049 号,以下称“问询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问询函进行回复,请予审核。
问题1:关于营业收入
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03亿元,同比增长8.04%。公司全年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第四季度收入占比39.93%,同时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季节波动大。区分销售模式看,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直销、经销营业收入分别为2.94亿元、966.12万元;区分产品应用领域看,以特种行业产品为主,也有部分民用产品。区分产品来看,公司产品主要为射频模拟芯片和模组,另外围绕相关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收入3,420.90万元。
请公司:(1)补充说明经销和直销、军品和民品各前五大客户的名称、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所售产品类别和销售金额,并说明上述客户的定价方式、退换货政策和近三年实际退换货情况、质保约定等;(2)结合前述客户主要销售相关合同条款、结算安排、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依据等,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补充说明技术服务业务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收入确认时点等,并说明技术服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结合所属行业季节性特点、生产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说明经销和直销、军品和民品各前五大客户的名称、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所售产品类别和销售金额,并说明上述客户的定价方式、退换货政策和近三年实际退换货情况、质保约定等
1、前五大经销和直销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直销模式为主,直销收入金额 29,365.1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96.81%;经销收入金额 966.1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3.19%。
(1)直销前五大客户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五大直 主要销售 占直销收 是否为本
销客户 具体客户名称 产品类别 销售金额 入的比重 期新增客
户
射频收发芯片及高速高精
客户 A1 度 ADC/DAC 芯片、电源 2,179.65 6.55%
管理芯片
射频收发芯片及高速高精
客户 A2 度 ADC/DAC 芯片、微系 1,922.25 7.42%
统及模组、电源管理芯片
电源管理芯片、射频收发
客户 A3 芯片及高速高精度 925.10 3.15%
ADC/DAC 芯片
集团 A 客户 A4 射频收发芯片及高速高精 805.90 2.74% 否
下属单位 度 ADC/DAC 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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