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0 15:31:20 股吧网页版
凯立新材: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降低公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
营风险,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
御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开
展原材料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及金额:1、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钯、铂、钌、铑、金等,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
元;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
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授权期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
和有效原则,主要目的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汇率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
的影响,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的杠杆特征实现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原材料、汇率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原材料、汇率波动的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波动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相关交易以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汇率价格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二)交易品种及交易金额

1、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钯、铂、钌、铑、金等,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交易工具

原材料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组合。

(四)交易场所

包括不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期货交易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
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六)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相
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