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1 号),对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
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合并 母公司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成本(元) 533,296.55 531,698.06
销售费用(元) -533,296.55 -531,698.06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