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触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 号),中触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5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4,569.5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454.86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9,114.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2 月 11 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触媒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项目拟投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项目拟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拟投资额 投资总额 拟投资额
1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 42,806.35 42,806.35 85,016.02 85,016.02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
2 35,636.00 35,636.00 35,636.00 35,636.00
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合计 78,442.35 78,442.35 120,652.02 120,652.02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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