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05 年 8 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成功合并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成立了信永中和(香港)。
信永中和(香港)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餐饮、金融服务及能源业等。
信永中和(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 311 号皇室大厦安达人寿
大楼 17 楼。截至 2024 年 12 月,信永中和(香港)拥有员工 400 多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没有出现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信永中和(香港)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评价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信永中和(香港)具备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审计费用。
3、本次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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