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保持与最新施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 的一致性,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修订 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要,规范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 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 定,制定本章程。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外商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资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是在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 公司是在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
2 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以整 基础上,依法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苏
体变更发起设立。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583685894616H。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3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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