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根据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6 月 6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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