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2 月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陆惠萍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李德毓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张炳辉先生、黄反之先生、李德毓女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张炳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02.0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员会第九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04.1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员会第十次会议 的议案》等共 11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06.0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议案》等共 2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07.12 审议通过《关于落实收购控股子公司 GENSUN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08.2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要的议案》等共 2 项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10.2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作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同时严格督促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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