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 9:00
在苏州市高新区汾湖路 99 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 1 号楼 17 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审计委员会
委员。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委员 3 名,实际出席委员 3 名,会议由权小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委员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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