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922.0686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3,599.9913 万股的 2.7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一)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
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若届时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
股股票,则相关股份为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或公司未来新制定回购方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2024 年 1 月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610,34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6.86 元/股(该回购价格为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回购股份价格)、最低价为 25.3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007,240.76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2025 年 4 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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