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毕嘉露)作为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毕嘉露女士(本人),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硕士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2006 年 1 月至 2018 年 2月,
担任江苏德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8 年 2 月至今,担任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无
缺席情况,并且对董事会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姓名 情况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会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毕嘉露 6 6 0 0 否 2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 管理层积极交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经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 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对董 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升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本人认为,本人参加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涉及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 场考察,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 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
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本人参加公司举办的多场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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