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要求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
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4 年12 月 6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解释 18 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执行财政部《解释 17 号》、《解释 18 号》要求
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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