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8 17:41:37 股吧网页版
卓易信息:卓易信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卓易信息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人员,不包 括卓易信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
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 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70%

首次授予的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限制性股票 1、2025 年 IDE 业务营业收入不低 1、2025 年 IDE 业务营业收入不低
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 于 1.45 亿元或 2025 年 IDE 业务考 于 1.311 亿元或 2025 年 IDE 业务考
的限制性股 归属期 核利润不低于 6,500 万元。 核利润不低于 5,899.5 万元。

票(若预留部 2、截至 2025 年末 IDE 业务付费用 2、截至 2025 年末 IDE 业务付费用
分在 2025 年 户数累计不低于 2.5 万人。 户数累计不低于 1.75 万人。

9 月 30 日前

(含)授予) 第二个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归属期 1、2026 年 IDE 业务营业收入不低 1、2026 年 IDE 业务营业收入不低
于 2.8 亿元或 2026 年 IDE 业务考 于 2.25 亿元或 2026 年 IDE 业务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