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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0:48:53 股吧网页版
寒武纪: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关于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武纪”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寒武纪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424 号),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13,806,04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191.1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262.1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929.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中信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寒武纪”)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将与上海寒武纪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
海寒武纪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 9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由 69,973.68万
元调整到 44,973.68 万元,调减的 25,000 万元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 IPO
节余资金用于“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 31,548.78万元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募投项目专户的剩余金额为准)。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投资结构明细进行调整。为推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寒武纪作为“面向新兴应用场景的通用智能处理器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上海寒武纪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意增加上海寒武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先进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稳定工艺平台芯片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上海寒武纪及其深圳分公司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4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上海寒武纪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上海寒武纪、上海寒武纪深圳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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