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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8:12:06 股吧网页版
英诺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天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天龙)

本人作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天龙先生,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密歇
根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英国安理律
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美国普洛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 年 10 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
任北京京都信苑饭店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福建省永
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宣亚国
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 2024 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
投了赞成票。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6 6 5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审议与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包括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及预计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现金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年度审计时间安排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等事项进行积极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审查及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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