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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钰: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7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
尊农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兴华合伙人数量为 199 人,注册会计师 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22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17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22,352.76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1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及其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中兴华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2024 年 10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外部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2 日,2025 年 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韩建春 陈 辉 施 青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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