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15 17:12:58 股吧网页版
8-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意见(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5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adard Technology Inc.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区飞亚达科技大厦 9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德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与天德钰等相关各方对落实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按照终端客户的类型,补充报告期的收入构成及境内外收入占比情况;(2)今年上半年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按照终端客户的类型,补充报告期的收入构成及境内外收入占比情况

1、发行人终端客户的定义

发行人主要通过代理商向下游模组厂销售芯片产品。代理商并非产品的实际使用者,在交易中主要起到“资金周转及技术服务”的作用。模组厂在生产模组时,将发行人的芯片与其他物料商提供的玻璃、背光、FPC(软性)线路板等一起组装成模组,发行人的芯片在模组厂生产模组的环节被实际耗用并改变了存续形态。模组厂为公司芯片的主要直接使用者,故认定为发行人的终端客户。

方案商(组装厂)收到模组厂的模组产品,按照手机方案及规格组装成成品,交付给终端品牌。以发行人主要产品触控显示驱动芯片(以下简称“TDDI”,下同)产品的销售流程为代表,具体表述如下:

认定模组厂为发行人的终端客户符合发行人业务实际,符合行业实际。同行业上市公司如聚辰股份、普冉股份等公司亦认定模组厂为其终端客户。

2、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构成及境内外收入占比情况

发行人为采用 Fabless 模式的芯片设计企业,采取“代理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客户类型主要包括代理模式下的代理商和直销模式下的模组厂;发行人终端客户模组厂中,既包括注册地在境内的模组厂,也包括注册地在境外的模组厂。

现分别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直销、代理收入,按照终端客户注册地位于境内还是境外,将发行人收入区分为境内终端客户收入与境外终端客户收入。发行人直销模式销售比例较低,其中境内终端客户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发行人以代理
模式为主,代理模式下,纳入分类范围内的终端客户中境内占比均在 99%以上。故终端客户层面,发行人销售收入主要由境内终端客户收入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模组厂,也即终端客户,发行人以模组厂的注册地进行境内外收入分类。直销模式下,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终端客户注册地划分的境内外终端客户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直销客户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7,257.19 62.18% 4,566.40 46.86% 6,316.69 60.30%
终端 境外 4,413.17 37.82% 5,179.34 53.14% 4,159.51 39.70%
客户

小计 11,670.36 100.00% 9,745.73 100.00% 10,476.19 100.00%

其他 11.25 - 766.17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